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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于**
信件编码:
BS230206NOSE
来信时间:
2023-02-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建议在十字路口设立斑马线
信件内容:
城关镇张坡村段,张坡村路口为十字路口,链接辖区主干道,车流量大,没有红绿灯及斑马线,车辆通行随意性较大。周围都是村庄,给居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了巨大隐患。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2-09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塌陷、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公路道路建设中交通标牌标线等设施由交通部门设置,城市内的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因该路段是否为城市道路或者公路情况不明,故交警大队将申报县委县政府,建议政府指定管辖。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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