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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丁**
信件编码:
BS2203308C22
来信时间:
2022-03-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中央公馆物业费收取问题
信件内容:
根据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按照渭发改发【2021】478号《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要求,第十二条规定推行物业服务费“一费制”。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 物业费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物业费实行“一费制”,将公摊电费、电梯费纳入其中。第十八条规定 空置房按50%交纳,为什么中央公馆物业还在收取电梯费、公摊电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空置房按70%交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4-11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丁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单位正在联合发改、市场部门正在积极推进2021年出台的《白水县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即“一费制”,待落实后,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超收或违规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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