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按相关政策法规,房屋已过质保期,屋面漏水问题属住宅维修资金维修范围。2022年,物业公司已征求业主意见,但有部分业主不同意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023年,我单位会督促物业公司继续征求业主意见,通过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予以维修,征求业主意见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我单位会持续跟踪督办,推进落实,确保业主正常生活。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