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西街阳光家园小区为私人修建,无物业。阳光家园小区未在自来水公司办理立户手续,自来水公司收费只对接总表,为私人户,按照经营用水每方6.85收取,此情况建议业主与用水户管理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处理。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