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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闫**
信件编码:
BS220417037L
来信时间:
2022-04-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林皋镇可仙村可仙小学建林麝养殖场
信件内容:
林皋镇可仙村,可仙小学因种种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流失,现在地处村子内部小学旧址建起了林麝养殖场。村上村民意识淡薄,阻挡了一次,又因其他因素村民选择了妥协。请问关于养殖条件要求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村子内部谁给他们的权利,再说原本建设用地上搞设农这样就可以逃脱每年的卫生执法吗?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一下,关乎到村民、村子的的健康发展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4-22
回复单位:
白水县林皋镇
回复内容:

闫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林皋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情况部分属实,可仙小学土地建设林麝养殖场无相关手续,且根据相关政策村庄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立养殖场,我镇政府工作人员已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拆除。为了林皋的蓬勃发展,打造美丽生态林皋,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感谢您的监督。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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