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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吕**
信件编码:
BS220613W54H
来信时间:
2022-06-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北塬三组村、乡干部在土地确权中的不作为事件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北塬镇三组村民。 本人与二叔同居一院,院中含两座窑洞,本人与二叔各有一座。确权前期经村委会、乡政府了解,一座院子,两座窑洞只可确权一名所属人。本人此种情况在村中并非个例,因此决定等待后续针对此种情况的政策出现时,再确定归属权。因本人在外务工,对乡镇、村级工作政策的时效性不能及时掌握,且本人在土地确权前、中、后期均通过各方渠道均与组、村委会进行沟通(有证据),要求本人及二叔所属窑洞暂时搁置,不予确权。但组、村负责人,从始至终均未主动与本人进行联系沟通,确认。且组、村、乡负责人均在知情的情况下,对确权第三方机构漏报、瞒报,将本人所属宅基地确权至二叔名下,在上报资料中确认签字。本人多次与第三方机构联系,要求撤出二叔所提交资料,但该资料始终在逐步上缴,据了解截至目前,该资料已经上缴至最终核定机构。核定机构所在地为:白水县西固镇中国石油北隔壁。 请县政府对此种情况予以核查,维护县中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本人合法合理权益。以下为主要诉求: 1.乡村干部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 2.乡村干部中是否存在人情大于规定的情况,确权过程中是否按照规章流程执行。 3.乡、村机关中多存在人情世故,居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在确权过程中乡村负责人是否按规定流程执行?确权过程中是否进行“一言堂“,未与当事人联系便私自利用职权进行签字的情况。 4.烦请将土地确权流程发送至本人邮箱,本人将根据规定进行合理维权。 以上咨询投诉信息望回复以为盼。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6-20
回复单位:
白水县北塬镇
回复内容:

吕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北塬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北塬村委会确权工作人员丈量、测量均按照程序进行,不存在优亲厚友、讲面子讲情分一事。二、针对一院庄基两户人有纠纷的庄基地,需两户人都到场同意后方能确权发一证,但确权时,吕鹏伟及其二叔两户人均未到场,吕鹏伟电话告知村委会人员不同意确权于其二叔名下。三、经村委会协商,尊重本人意愿,给两户人均未确权。四、2022年6月更新错误信息时,村委会主任吕小红再次打电话与其本人确认,其叔侄二人名下均未确权,北塬村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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