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公摊电费问题:经调查核实,煤炭局小区在2019年初进行了供电设施移交改造,业主直接与供电部门结算电费,在改造过程中,将小区内公共区域照明、电梯等均安装计量电表,经核算后,物业收取5元公摊电费。
2、服务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对楼道损坏门禁锁进行更换或维修,公共区域照明及时维修更换。
3、电梯年检问题:经调查,小区内电梯正常由专业电梯维保公司进行年检维修。
4、地下室漏水问题:物业公司已将此问题向业委会报告,因小区未缴纳大修基金,须由群众自筹资金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