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购房手续、发票问题:已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其公司在2021年元月份之内办理购房手续,同时要求群众在交纳房款时必须填开购房发票。
2、按照2019年实施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物业费包含电梯费、垃圾清运费和公共能耗费,我县发改局正在制定《白水县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特此说明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