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星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为1.5万元;若该低保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享受医疗保障扶贫相关倾斜政策。
若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核酸检测费用按相关政策给予报销;
若其他病种住院患者,核酸检测费用不予报销。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