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异地就医需要开具异地居住证明,持证明到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备案,后续居民医保可持身份证到医院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分为50%或65%,具体情况可咨询就诊医院或服务中心窗口。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