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序号为BS210318HC71的《白水县政府“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了批示,我们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查阅北塬乡中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资料和走访教师,调查组及教师均认为学校此次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具体表现在一是学校事先组织教师学习了县局文件和学校职评考核方案;二是评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职评考核方案赋分;三是考核方案、推荐办法、考核结果均于规定时间在“北塬镇中教师工作群”中进行了公示,学校并未收到教师有异议的反馈;三是被调查的老师对职评方案、过程、结果均无异议。
2.被调查的老师都认为学校对教师考勤要求严格,在考勤过程中没有厚此薄彼的问题,考勤结果公平公正。经调查,学校教导主任苏某确实有请假、缺勤、旷会的情况,考勤结果已经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考勤积分中进行了核减,学校职评考核方案没有也不应该将此作为取消资评资格的条件。
3.教导主任苏某于2016年10月请产假,2017年3月返岗上班,返岗时为2016——2017学年度的第二学期。学校教师大的课程调整主要在第一学期确定,因此当时并没有给正在哺乳期的苏某安排满量工作,学校是从工作实际出发体现了人文关怀,不应提高作为职称评审的硬性条件进行运用。
4.经调查,苏某系市级优秀教师,在学校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教导主任,工作量繁重,连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其所带思政课成绩突出,多次在市县进行公开教学,受调查教师均认为苏某此次职评入围合情合理。
特此回复。
白水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