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农保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足应缴年限养老保险费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补缴费的,待其补缴保险费后,从补缴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雷牙镇邱木村参保群众郭秋兰,于2020年6月1日补缴2019年养老保险费200元,按照政策规定从2020年7月开始领取待遇,月领标准125.03元,目前7月份养老金已发至个人信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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