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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宋**
信件编码:
BS2007293FV3
来信时间:
2020-07-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少发半年养老保险金!!!
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家在雷牙镇邱木村五组,我母亲去年两次去村里代办点交养老保险时候均被告知没有名字,不用交钱。直到今年跟她同岁的邻居已经领到养老金时才知道有问题,去县里养老办咨询,被告知2019年养老金未按时上交,让补交,补交200元之后,被告知由于未按时交只能发后半年的养老金。未按时交钱不是我们的原因造成的,造成的后果也不应该我们自己承担。我们损失的半年养老金需要政府协调后给我们赔偿,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7-31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宋女士: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农保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足应缴年限养老保险费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补缴费的,待其补缴保险费后,从补缴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雷牙镇邱木村参保群众郭秋兰,于2020年6月1日补缴2019年养老保险费200元,按照政策规定从2020年7月开始领取待遇,月领标准125.03元,目前7月份养老金已发至个人信合账户。

感谢您对"咨询投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2020-07-31 0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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