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读回应 /县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何**
信件编码:
BS2008120667
来信时间:
2020-08-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人和小区不退装修押金水电押金
信件内容:
2015年,在白水县保障房项目——人和小区购买了一套经适房,装修时开发商陕西运达实业公司收取了每位住户2000元的押金,其中包括1500元装修押金,500元水电押金,当时承诺第一个供暖季结束后就退还这两笔押金。但是,到了该退押金的时候,开发商却告诉住户这笔钱已转给了人和小区的福安物业公司,于是住户们又找到福安物业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开发商并没有将这笔钱转交给他们。住户们将此事反映给了白水县住建局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但是县住建局一直未对此事进行处理,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则称他们解决不了此事。就这样,人和小区开发商陕西运达实业公司和福安物业公司互相推诿踢皮球,五年多时间过去了,小区130多位住户的押金至今未退。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白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索铁军,据他称,他们目前也无法解决此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8-12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我县人和小区业主所反映原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未退还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衔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协调组,并多次召集代建企业、福安物业以及相关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经査人和小区业主79户于2015年9月所缴纳装修押金1500元/户,共118500元;水电费500-1000/户,共40000元;闭路400元/户,共31600元;共计190100元。由白水县福安物业公司收取,至今未退还。

二、经过多次协调,福安物业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退还相关住户装修押金。

三、2019年3月1日我局再次召集房管所、保障中心、福安物业公司、武小锋等三名业主代表和法律顾问张海军律师再次进行协调,协调结果如下:

张海军律师提出建议:1.业主自主进行法律诉讼;2.业主可委托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诉讼追回装修押金。

武小锋等三名业主代表提出:坚决不进行法律诉讼,也拒不委托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法律诉讼。

四.我局已将福安物业公司列入物业管理服务行业黑名单。

                                                                                                                   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