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驾车超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200元,记6分,不能作警告处罚,交警执法不能随意更改处罚条款。其次是交警执法人员在转弯处拦挡检查问题,我们对该路段执勤民警选择执勤执法检查不当问题,予以批评通报,并及时纠正。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