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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BS2101202HNT
来信时间:
2021-0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求帮助协调支付拖欠工资
信件内容:
投诉人: 陈国旗,男,家住河南省荥阳市康泰西路学府春天,联系电话13523536128 被投诉单位: 白水县烽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源煤业”),位于陕西省白水县城关镇苏家村西,联系人:李军龙,联系电话:18639238146 法人代表: 袁保成,男,联系电话:13991548148 事由: 我于2018年9月至12月在烽源煤业工作,经过当时的矿长朱有斌推荐,烽源煤业建设项目承包人张运潮和法人代表袁保成确认、烽源煤业下发文件任命我担任矿技术副总兼矿长助理主持侯西井工作,工资由张运潮负责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标准由朱有斌和张运潮商定为月薪制,税后2万元/月。 2018年10月份朱有斌矿长及与我同时任命的四个副总等因矿工资支付不及时提出辞职,张运潮专门找我谈话并承诺:10月份先清让走的几个人工资、先不给我开资,11月份给我一次开9和10俩月工资,以后每月及时给我开,工资标准不变;鉴于担心当时个别人员攀比,把我的工资分两部分支付,工资表上标准按15000元/月,另外让张豪(其儿子)再给我5000元/月。 直到2018年12月底放假,除张豪11月底一次性转账支付2万元用来兑现我4个月的另外5000元/月之外,工资表上的工资一直没有开,共计欠发我工资5.6万元。 放假后,以资金暂时周转为由支付给我2000元路费,承诺年前付清工资。春节前经过多次交涉催要,仅转账支付了1.0万元;之后多次催要,分别于2019年 6月和9月分别微信支付我5000元,至今没有再给过,目前仍欠发我工资3.4万元。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1-26
回复单位:
白水县人社局
回复内容:

陈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拖欠工资一事以超出劳动监察监管时效,建议你去法院起诉。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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