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杜康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0年6月11日白水县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卫生费自筹机制的通知》(白人居办发﹝2020﹞15号)文件要求,我镇安排辖区各村(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村申请、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推进建立健全卫生费自筹机制。农户卫生费主要用于补助保洁员工资,卫生户评比奖励及村环卫设施建设,我镇自2021年起,不再承担各村保洁员工资。
各村收费标准依照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原则,由各村委会因地制宜,无统一标准,各村卫生费收取标准详情请咨询本村村委会。
农村卫生费自筹机制是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及长效管护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是调动群众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手段,能有力促进养成群众爱惜环境整治成果的良好习惯,希望你能积极参与并支持。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