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因今年银行更换评估公司,导致前期备案评估公司的相关资料手续等作废,开具的评估费用发票无法返还,从10月份开始,银行已全部暂停返还评估费。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