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BS210107NV35
来信时间:
2021-01-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尧禾镇政府干部周转房项目拖欠监理费的情况反映
信件内容:
我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与白水县尧禾镇政府签订了《尧禾镇人民政府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约定工程监理费38000.00元。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及时组建了工程监理部并派驻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工作。
在尧禾镇政府、施工单位和我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尧禾镇人民政府干部周转房项目在2016年底建成。
2019年8月份进行了一次欠款确认,但项目建成至今已四年,我公司至今未收到分文工程监理费。
为解决我公司经营资金困难问题,恳求白水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55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9〕4号)要求,以及2020年国务院督查组通报的陕西省清欠工作不力的整改要求,督促尧禾镇政府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监理费38000.00元。
回复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196号庆阳观邸
联系人:王庚申
电话:1389103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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