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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BS2112300OR2
来信时间:
2021-12-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白水县煤炭小区物业乱收费情况
信件内容:
白水县煤炭局小区,水费不断上涨,收取楼道照明费5元,疫情期间水费从6.5元到7.4元,现在上涨12.1元,根据最新物业法,应该不收取楼道照明费用,物业费跟服务不成正比,给业主开具收费凭证,没有正式发票,是不是有偷税漏税情况,电梯内长期脏了,服务不到位,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给群众一个说法,收入明细不公示,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1-06
回复单位:
白水县住建局
回复内容:

刘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水费问题:白水县自来水公司未实行抄表到户,物业公司代收水费包括水损等,水费涨到12.1元是接县自来水公司通知,此问题物业公司已多次与自来水公司协调沟通。

2、服务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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