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水费问题:白水县自来水公司未实行抄表到户,物业公司代收水费包括水损等,水费涨到12.1元是接县自来水公司通知,此问题物业公司已多次与自来水公司协调沟通。
2、服务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