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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石**
信件编码:
BS210111CQ6X
来信时间:
2021-01-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收水信合盗用他人信息贷款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尧禾镇李塬村十二组的村民。自2010年我一直在河北省燕郊打工。2018年9月回到白水尧禾。2020年12月7日接到收水信用社贷款逾期2687天的通知,使我感到很茫然。随后我去收水信用社与工作人员交谈得知,其言我在2011年7月29日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本金己还,现有利息13247元利息未归还。使我莫名其妙·不知所以。我自2O10年去了河北省燕郊后一直未曾贷过款,哪里来的3万贷款,而且是本金己还,只剩利息呢?经他们工作人员查询说是其他人员用我的信息而贷的款,让我不要管。他们催促那个人还款,但是不能给我借据。致使我现在还处在信贷黑名单,让我感到身心不安、非常无奈!希望领导能够查清我的信息从何而来,还我清白,给我安心!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1-22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石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石俊荣,男,身份证号:612130197206013917,家住白水收水车塬4组,于2011年7月29日在我社办理担保贷款3万元,2013年7月28日到期。经查:时任经办人孙亚民(2019年退休),审批人井进军(已开除)。

此笔贷款于2015年8月31日结清本金,利息挂账。

经联社调查,2021年1月18日,原经办人对此笔贷款挂息13246.60元已结清。目前按照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恢复投诉人征信。

                                                                                    收水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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