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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魏**
信件编码:
BS21101546R7
来信时间:
2021-10-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雷牙镇政府履行合同,还我玉鼎佳苑安置房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好!我是雷牙镇南井头村一组村民,2018年在雷牙镇政府(代表玉鼎佳苑房地产公司)和我家人的协商下,签定了房屋拆迁合同。今年应履行合同,家人多次与玉鼎佳苑房地产公司和南井头村委会联系履行合同,匀以玉鼎佳苑房地产公司不认可合同为由而拒,家人多次找雷牙镇政府至今也没有结果。镇政府签的正式合同不被认可,我家人难以接受,又无能为力,政府不能失信于民呀!请县领导勒令雷牙镇政府履行合同。感谢政府,感谢县领导,期盼好消息早日到来。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10-27
回复单位:
白水县雷牙镇
回复内容:

魏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雷牙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之前反映人签订的合同与玉鼎佳苑房地产公司的大框架合同有冲突,现雷牙镇政府高度重视此事,正在与村委会一起和玉鼎佳苑房地产公司协商此事。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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