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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BS2112318X88
来信时间:
2021-12-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违停罚款质疑
信件内容:
2021年12月29日12时43分,我开陕E757E3由东向西,临时靠边停车接了个电话,并未下车,没有造成交通拥堵,显示停车193秒,罚款200,扣3分。就算违停也扣不了那么多啊?提出质疑!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1-04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赵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在白天停靠在居苑路夜间停车位上,该车位旁竖有警示牌,停靠超过3分钟,电子眼自动抓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分值,第三项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扣3分。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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