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反映提及的机动车因涉嫌违停(占压盲道)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无法及时自行消除影响),被依法作出拖移处理。关于对机动车违停整治告知的问题,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早在2021年9月份就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平台预先发布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道沿石以上停车秩序的《通告》,详细阐述了违停整治工作的开展时间、法律依据、处理措施。再次呼吁各位交通参与者自觉维护停车秩序,避免造成通行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