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县出租办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白政价发【2018】2号文件精神,我县出租车收费标准起租3公里内5元,超出3公里每公里加1.4元;纯电动车起租3公里内6元,超出3公里每公里加1.7元。由于我县出租车统一未装计价器,个别出租司机存在乱收费现象,出租办也一直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市民皇某因未记具体车号,致使县出租办调查取证困难。我局工作人员已与皇某电话沟通,以后遇到此情况记准车号,保留付款凭证,以利快速、准确打击乱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白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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