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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狄**
信件编码:
BS220114G461
来信时间:
2022-01-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煤炭局小区水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雷公路煤炭局小区北楼小区业主,我小区以前物业购买水费为7.4元每方,自2021年12月份,物业在小区通知小区每方水收费为12.7元,下午购水也是按12.7元每方收取,此水费已大大超出我县发改局和城建局发的居民用水标准,请相关部门解决此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1-15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狄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水费涨价是接县自来水公司通知,因自来水政策原因,小区内用水未按分类计量和收费,全部按特行收费。物业已向自来水公司提交单独开户的资料,自来水公司实地查看后才可明确办理开户手续,是否需要重新铺设管道以及收取施工费。现自来水公司负责此项业务人员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下个月收取水费之前处理此事,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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