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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BS20111361EX
来信时间:
2020-11-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长虹步行街未换电表及水费涨价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长虹步行街的业主,小区物业说8月份开始换电表,到现在还没换,不知道什么原因?水费从每一方水6.5元涨到7月,也没有通知业主,水费是想涨价就涨价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1-19
回复单位:
白水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张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换电表问题:

该用户所在小区为长虹步行街小区,该小区原供电电源为白水县新元发电公司。2020年5月份该小区高压供电移交我公司,接收该小区后我公司一直在与其物业对接居民户表改造事宜,受小区二期建设施工影响导致需要对原变压器线路进行迁移,目前二期建设施工已完成,待用户将线路、变压器迁移到位后,我公司及时对其进行户表改造,当前我公司与物业公司正在收集用户信息,为改造做好前期准备。

处理结果:11月18日我公司调查人员联系张先生,由于张先生未在白水,电话对其就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客户表示理解。

2、水费涨价问题:长虹步行街项目开发商陕西金凯龙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立户时属于非居民用水,且该项目至现在没有竣工验收,属于在建项目,按照非居民用水收取水费,价格为6.82元。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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