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白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福安物业公司于2014年底进入人和小区实施物管工作,2015年收取业主装修押金,同年人和小区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福安物业公司落选,厚德惠物业公司中标(现小区物管企业),福安物业在2015年底退出人和小区时,双方在移交事宜存在争议。
对此问题,住建局已多次召开由保障房中心、房管所、运达实业、福安物业、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已函告福安物业尽快退还业主装修押金,并告知如需要协调移交相关问题,我单位会积极搭建平台,共同协商,但福安物业不予退还业主装修押金,拒不配合。
鉴于此情况,我局建议各业主联名进行法律诉讼或者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各业主进行法律诉讼。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