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527Q-2022-000336 | 发布机构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郑创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现代化城市建设起步晚,多为老街道,且新建城市道路中对消火栓设计不到位,好多消火栓为建成后补设;加之管理职责不明确,造成了消火栓设置不到位,建设与管理脱节现象严重等问题。
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城市道路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加强消防意识。一是在新建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严格按照《建筑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消火栓;二是明确职责,进行责任划分,加强消火栓的日常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确保消火栓完好无损正常运转,为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台账,形成消防安全网络,对消火栓实行严格巡检并形成记录,以便随时查阅。
特此回复
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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