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527Q-2021-000137 | 发布机构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日前,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大纲》有哪些具体规定?看要点梳理↓
教学内容:
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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