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527Q-2022-000064 | 发布机构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2022年第4期
白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10时
白水县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预报:21日至22日,受东路冷空气持续影响,我县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预计,我县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根据相关规定,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21日10时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1月21日10时起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终止后,请各镇(办)和县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各类污染源管控;同时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24日18时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1329614011@qq.com)。
白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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