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527Q-2021-000672 | 发布机构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白水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
2021年第5期
白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12时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11月29-30日,我县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利,预计空气质量以良为主;12月1-2日,持续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利,预计空气质量以良为主。根据相关规定,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29日10时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信息,11月29日10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终止后,请各镇(办)和县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各类污染源管控;同时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于2021年12月1日12时前报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1329614011@qq.com)。
白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29日
主办: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白水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白水县东风路鑫源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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