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527Q-2022-000428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名 称 | 关于印发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白政办发〔2022〕62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白水 330千 千伏 新能源 源汇 土地征收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积极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风电光伏汇集,助力实现3060战略目标,提高电力绿色清洁水平及我县新能源大规模汇集并网,提升我县新能源发展,拟对尧禾镇门公村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为确保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尧禾镇镇长、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尧禾镇、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尧禾镇,办公室主任由冉强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联系勘界公司进行勘界;配合尧禾镇清点登记被征土地的地面附着物,兑付土地征收补偿资金。
尧禾镇政府:负责土地征收宣传工作;负责征地的栽桩放线工作;组织村、组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和失地群众户安置方案并予以实施;负责征地过程中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被征地群众户的土地面积和青苗面积的丈量登记工作;协助自然资源局搞好土地征收资金的兑付和土地移交工作。
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资金的拨付工作。
人社局:负责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宣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公安局:负责维护正常的征地工作秩序,依法处置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土地征收的配合工作。
二、土地征收范围及补偿费标准
(一)征地范围:项目选址尧禾镇门公村一组、七组,拟征收土地面积约70亩(具体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征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我县新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详见附件),作为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费计算依据。
三、群众安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应妥善安置好被征地农民,该次土地征收采取货币安置办法。具体征地安置必须由村组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报经尧禾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征地资金兑付
由尧禾镇人民政府依据安置补偿方案造册登记,直接兑付至被征地户。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0日—9月24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方案。镇政府召开村、组干部和群众会议,搞好征地前期宣传工作,为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外业工作阶段(9月25日—9月30日)。由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被征土地进行勘界。由镇政府组织村、组人员栽桩放线。进行土地丈量及青苗登记、地面附着物清点等工作。并组织村组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三)内业工作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签订土地征收协议,组织实施征地资金的兑付和失地群众的安置。
(四)土地移交(10月16日—10月20日)。清表结束,由尧禾镇政府组织实施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围墙修挡工作,所涉及费用另行核算,并协调村组搞好土地移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把白水尧禾33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征地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征地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统一政策,统一口径。土地征收工作在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执行政策标准要一致,处理问题口径要统一。工作中涉及的政策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严禁乱表态、乱开口子,以免给征地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耽误工作。
(三)严肃纪律,讲求方法。参加土地征收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禁无故脱岗。工作期间,无特殊原因原则不允许请假。在征地过程中,对群众要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讲法律、讲政策,避免采用高压和粗暴行为,以免矛盾激化,影响工作大局。
(四)公正公开,依法征用。征地工作实行“三公开”,即补偿标准公开、分配和安置方案公开、资金兑付公开,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克扣、挪用征地补偿费,确保各种补偿及时拨付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阻碍和干扰征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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