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
咨询电话 |
0913-6163566 |
责任单位 |
证件管理办公室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3-6121009 |
办事对象 |
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
办理地点、时间 |
白水县一马路东巷口残疾人联合会证件管理办公室 工作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7-8月3点-6点) |
申报条件 |
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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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2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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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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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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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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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
流程图: